- 1、项目名称: 手术无影灯、吊塔、手术床、ICU吊桥、床采购
- 2、项目编号: GZGC-2019-30
-
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手术无影灯、吊塔、手术床5套、ICU吊桥、床12套 - 4、产品用途: 我院拟搬迁新院区,新院预计手术量较大,危重患者多,且我院手术逐渐向高、精、尖发展,故购买手术室、ICU 设备。
- 5、进口理由: ①进口产品设备配置稳定性较高、精度较高,为防止以后重复购买相似设备,节约开支,需采购进口产品;②根据此次采购的设备清单,进口产品技术性能、精确性、准确性等方面较高,不能满足采购人的医疗业务需求,为保证临床治疗的效果和安全性,更好的服务病人,需采购进口产品。
-
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①国内同类产品的技术参数达不到采购人的诊疗需求 ②该采购项目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规定的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产品。 -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 8、公示期:2019-11-29至2019-12-03
- 9、ppp项目: 否
-
10、采购人名称:
盘州市中医院
-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盘州市双凤镇交通路114号
- 联系人:唐平
- 联系电话:13885865010
-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3号贵州乌江能源集团大楼4楼
-   项目联系人: 罗滢
-   联系电话: 0851-85226512/13765745653
-
12、财政部门:盘州市财政局
- 联系地址:盘州市凤鸣路
- 联系人:孙股长
- 联系电话:0858-3638904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