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亚太中心16楼8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本单位依法对你公司代理的“马场镇松林村蔬菜基地水肥一体化喷灌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CDM2019-0613-01竞)、“马场镇栗木村青松组活动广场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CDM2019-0613-竞)、“马场镇松林村生态蜜蜂养殖项目”(项目编号:SCDM2019-0613-01公 )三个采购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经检查,本单位发现问题并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如下:
一、存在问题
“马场镇松林村蔬菜基地水肥一体化喷灌工程项目”于2019年7月5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安新区)发布采购公告,7月18日在贵安新区交易中心开标,7月19日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安新区)发布废标公告,7月25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安新区)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8月2日在贵安新区交易中心开标,8月5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安新区)发布第二次废标公告。
“马场镇栗木村青松组活动广场工程建设项目”于2019年7月5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安新区)发布采购公告,7月18日在贵安新区交易中心开标,7月19日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安新区)发布废标公告,7月25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安新区)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8月2日在贵安新区交易中心开标,8月5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安新区)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马场镇松林村生态蜜蜂养殖项目”于2019年7月5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安新区)发布采购公告,7月30日在贵安新区交易中心开标,8月2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安新区)发布废标公告。
以上三个项目未按照规定依法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项目相关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相关规定。
二、处理处罚决定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决定对你公司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你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单位。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贵州省财政厅或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851-88900277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717室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19年9月9日